(上接第一版)(三)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经营者子女西藏户籍3年及以上、西藏高中阶段学籍1年(高三年级)以上且在藏实际就读证明材料。(四)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7月31日,其中实际投资5年和连续5年吸纳西藏户籍人员就业的年限截止日期为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7月31日往后推算2年。(五)如有不满足规定条件、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经营者子女不得享受我区普通高考政策。
《通知》印发前符合自治区招商引资政策,已经在藏注册设有生产经营实体并与自治区、地(市)、县(区、市)或国家级园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部门签订招商引资协议的各类企业投资经营者,其子女参加我区2024年、2025年、2026年普通高考的,按《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规定》和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全区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经营者子女参加我区普通高考政策解读的通知》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27年普通高考报名时落地实施。